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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经济开发经济适用房(民心佳园)监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2-01-11 20:08:06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经济开发经济适用房(民心佳园)监理工程已由宜发改【201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YCZTB-TJ-11032

(二)项目名称:宜城市经济开发经济适用房(民心佳园)监理招标

(三)建设地点:宜城经济开发区九号以南,繁殖队以北。

(四)建设规模及规划指标:宜城市经济开发经济适用房(民心佳园)中共21栋楼,其中:楼层6+1,建筑总面积62539.33㎡。

(五)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监理预计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施工工期约为25个月。

(八)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

(九)招标范围:合同实施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对投资、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的监理控制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专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协调、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

3.3机构人员配备应包括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机构人员均应为申请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其中:

3.3.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2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

3.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3.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只宜承担本工程一项合同。

3.4近三年内有过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5信誉良好,未有以下状况: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降级,财产被接管、冻结;有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内(2009.1-2012.1)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所监理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开发建设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并被公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3.6以上所指同类工程皆指陆万叁千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考核时限为2009年1月10日—2012年1月10日,以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投标人于201211020121 16日,每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

A、法人资格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B、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C、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年检后的证书副本);

D、项目保证金收据原件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E、宜城市外投标人应提供注册所在地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所出具的投标人两年内(2010年1月10日—2012年1月10日)信誉证明原件。(出具证明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F、以上证明文件(除E项)的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数额为6万元。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将项目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入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项目保证金后,将汇出银行的帐号与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进账单(汇款单)原件及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核对一致后,出具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的银行进账单应在备注栏上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收款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430801040003718

开 户 行:宜城农行鄢城分理处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1571785867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23 09 00 分, 地点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宜城市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政府网站(www.xiangyang.gov.cn)、宜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h.gov.cn/zhaobiao)上发布。

 

招 标 人:       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地址:   湖北宜城            

联 系 人:     王超           电   话:      1350727670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城市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      

联 系 人:   曹明荣              电   话   0710-425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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