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河财政所综合楼工程已经 鄂财农村函【2011】3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宜城市小河镇财政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小河财政所综合楼工程 |
招标编号 | YCZTB-TJ-12012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约850M2,4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投资额约71万元。 |
建设地点 | 小河财政所院内(207国道旁) |
主体结构、水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所有内容 |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机构人员配备应包括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其中,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者贰级及以上该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信誉良好,未有以下状况: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降级,财产被接管、冻结;有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内(2009.06.5~2012.06.5时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近三年内承建项目曾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并被公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班子配备,除预算员和材料员外,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不得对其它建设项目提出资格申请或处于投标状态。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坚守施工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6月5日至 2012 年 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宜城市汉江路66号——原宜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院内一楼)持4.2项所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
A、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B、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复印件。
C、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年检后的证书副本)。
D、项目保证金收据原件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E、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 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数额为:14.2 万元。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将项目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入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项目保证金后,将汇出银行的帐号与投标人提供的银行进账单(汇款单)原件及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核对一致后,出具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的银行进账单应在备注栏上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收款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430801040003718
开 户 行:宜城农行鄢城分理处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1571785867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开标后凭保管完好的图纸退完押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6月 27 日 09时 00 分, 地点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宜城市汉江路66号,宜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政府网站(www.xiangyang.gov.cn)、宜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h.gov.cn/zhaobia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城市小河镇财政所
招 标 人 地 址: 宜城市小河镇(207国道旁)
联 系 人: 赵海涛 电 话 1599725735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城市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
联 系 人: 曹 明 荣 电 话 0710—42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