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清河粮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经襄高经【2014】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清河粮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工程概况 | 八栋粮仓,一栋办公楼及绿化、路面硬化、外管网,消防管网、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泵房、值班室等。 |
建设地点 | 207国道以西,小清河以东 |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工程 |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应办理了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登记手续或年度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 月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1 日9 时00 分, 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
联 系 人: 吴主席 电 话 :13995701768
代理机构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层
联 系 人: 周文文 电 话:0710—362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