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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巡检等两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5-05 22:55:19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南漳县巡检等两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襄土资函【2015】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通过省厅审查,并经财政部门评审下达预算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漳县巡检等两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巡检镇、李庙镇。建设规模为1000公顷,总投资额3635.47万元,分为4个标段。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工程等。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该项目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41-2013)、《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的合格要求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 (在有效期内, 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并有该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7年第一季度或2017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还应提供项目经理、五大员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4、2015、2016任意连续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9、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查询函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情况,并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查询落款日期在 2017 年5月6日至 2017 年6月12日期间内; 
10、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 
11、 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时, 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12、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国土整治项目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13、近三年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4、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在册人员。 
    15、投标人只能向同期招标的“①南漳县东巩等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②南漳县九集镇施家沟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③南漳县巡检等两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④南漳县武安镇洪家堰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其中的一个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在“南漳县东巩等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南漳县九集镇施家沟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向本项目和“南漳县武安镇洪家堰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后面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17、投标人报名不报具体标段。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9.36.80.62/xyzbw/ ,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17 年5月6日 9:00 至 2017 年5 月12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项目,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6月9日18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金额、规定时间、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湖北银行襄阳汉江支行
账 号:420606000120090000227
行 号:313528000090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及核验身份,签到后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核验身份证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系统,下同)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大厅核验身份。
3、本次招标按照襄土资发[2013]70号文件精神进行招投标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9.36.80.62/xyzbw/)、 襄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 http://www.xf.gov.cn/ ) 、 湖 北 省 国 土 整 治 局 网(http://www.hbgtzzb.org/)、襄阳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xfgt.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0710-5244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娟丽   
电        话:1303522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