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南漳县丁兰大道暨丹阳大道延伸段山体滑坡治理工程(丁兰大道及丹阳大道延伸段综合市政工程的增加工程量部分),已由南发改投资[2013 ] 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漳县丁兰大道暨丹阳大道延伸段综合市政工程已于2014年以BT项目方式进行招标,道路全长3713.8米,其中丁兰大道全长2940米,丹阳大道东段延伸全长773.80米。施工中,因原挖方区山体开挖后山体边坡局部地段出现滑坡现象,导致整体工程迟迟不能完工交验,目前道路工程已基本完成,道路已通车运行,为了确保通行安全,现对道路两侧山体滑坡严重的地方进行降坡卸载处理。现中标单位在施工中应与原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并不得损坏已完成的道路等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南漳县丁兰大道暨丹阳大道延伸段综合市政道路两侧。
2.3 招标范围:
(1)丁兰大道(四处):K0+160-210段道路左幅山体(沙河村)、K0+420-560段道路左幅山体(叶守福山体)、K0+660-780段道路左幅山体(花石桥村)、K2+770-830段道路左幅山体(舞旗山村);
(2)丹阳大道东延伸段(两处):K0+190-280段及K0+460-550段道路左幅山体(二个铁塔处)。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
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且经
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4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类似工程;
3.5 投标人近三年:(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不含
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7 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人员信
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6月27日9:00至2019年7月3 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里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上午 9 时30分,递交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与丹阳大道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南漳县城关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 系 人: 刘仲羿
电 话: 1557105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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